很久以前,在我還沒養貓之前,我收過一封轉寄信,影片中,一個沒露臉的人,拿汽油淋在貓咪身上然後關進籠裡點一把火,燒了。

   當我看著影片中被大火燒得嘰嘰叫的貓,腦海中出現的卻是自己被火紋身的恐懼感。但畢竟是想像,我無法深刻體會牠的痛。我對轉寄給我的人,又愛又恨。一方面他讓我知道世上有這樣的人做著這樣的事情,另方面他讓我覺得自己成為幫兇。這些變態行為絶非逞兇者的私下生活娛樂,他們要的是人們的高度注視,要的是影片的點閱率,期待著眾人的討論,帶點驕傲也帶點報復,雖然我不解驕傲為何?為何報復?總之,我氣自己貢獻了點閱次數。

   這次虐貓事件傳出時,我已是三隻貓的主人,對此行為除了不解更多了不諒解。但是我不想知道過程,也未參予網路上的討論,我不願意藏鏡人躲在幕後沾沾自喜,看著他要對付的人氣得七竅生煙。當同事將報紙遞到我面前說"你看,虐貓事件",我頭也不抬的回答"不想看"。

   不過,我還是看了,因為報上說找到逞兇者。我想知道事情是落幕,還是正要開始。

   看到逞兇者是台灣北部高收入的知識份子,我內心感到一陣痛。我其實最怕有人鼻孔朝著我說:「畜生幹嘛吃好的用好的?神經病!」,比起「陰險高傲心機重」這些對貓的負面形容詞,前者的歧視不但令我厭惡,也使我害怕─因為「嫉妒」而引起的事端通常很駭人。也許他賺的錢養活自己都不夠,卻眼見許多人竭盡所能地給寵物吃好用好;也許他認為貧戶這麼多,怎麼還有單位只救貓狗不救人;若挑起了嫉妒之心,也許會選擇報復長久以來社會對他的漠視,特別是學生時代一帆風順卻在進入社會競爭後顯得平凡的人,會選擇弱小無反擊能力的對象來譁眾取寵或是驚世駭俗一番,實在不奇怪。

   也所以網友越激動,那些小貓就越危險;這是我置身事外的主要原因,因為我無能做得更多,只能消極冷處理,希望兇手感到無趣。像這樣心理變態的人,講道理或是辱罵都不會起作用,甚至可能會激起他更殘忍的慾望,來對付這群他眼裡不屑的動保人士。我不禁擔心起事情並非落幕,而是正要開始。

   寫這篇文,不在計畫之內,私下我可以罵得面紅耳赤,臺面上卻不想讓此事熱烘烘,不過,因為有太多人問我看法,便匆忙寫下一二。然而雖然我感到憂慮,倒也不是反對事情的公開與明朗,畢竟社會的病態面仍有賴大家的正視,更需要媒體擔起教育的重責大任,而不是只當一則灑狗血的新聞來報導,在社會大眾對此新聞的高度關心下,能否也趁此平衡報導一些關於TNR以及搶救浪貓的愛心之士呢?與其告訴孩子"你不要像他(逞兇者)那樣",不如給父母一個機會可以告訴孩子"你可以像他(付出者)這樣",不論任何事件與新聞,在高收視率之下,也別忘記發揮它最大的社會價值。

        至於逞兇者,我真的覺得他的心有缺口,如果沒人幫他找到並補上,吐再多口水、罰再多錢,都不能改變他的心態。至於那是什麼缺口,我沒有答案,但如果是我猜的那樣,我希望他不要跟小動物計較誰得到的關愛多,我希望他不要利用無反抗能力的小動物作為對社會的抗議,我希望他不要藉著血腥的行為來引起關注,如果真是這樣,跟連續殺人犯有何不同?這罪行並不因為不必坐牢就比較輕,現在心高氣傲可以跩,但總有一天良心會制裁你。

   最後,要把掌聲留給那些以智力跟耐力擒兇的網友們。

        呼...寫完心情小悶。雖然我的愛很小眾,但比起以前的我,現在的貢獻比較多啊!做好事不跟別人比,只跟自己比,好事也不分大小是嗎?(詳見:做好事沒門檻) 另外分享兩個網址: ‧台灣認養地圖網址http://www.meetpets.idv.tw (好奇為何獎金要捐給認養地圖的朋友,可以去看看) ‧[蕃薯藤名家專欄]貓中途養成班系列講座 (想知道什麼是貓中途的朋友,歡迎點閱) http://hercafe.yam.com/pets/clinic/expert/show.php?id=322187

 希望大家都能從事件的衝擊中走出來,以更陽光的心情走我們原本正在走的路。草草寫的心得,有點亂,請見諒。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轉載KT文章

過去一年來,大陸地區藉由網路散佈虐貓照片的事情此起彼落。看的令人膽顫心驚,慶幸寶島台灣的人民和善,不會發生此類事件。 不料,七月以來,台灣竟然也傳出此類事件。引起網路上眾多愛護動物的網友撻伐,而行政機關缺乏法源來盡快破案。最後竟是靠著人民自力救濟,運用各種方式查出方先生的資料。對政府失望、憤怒的人們,莫不想以積極手段要求方先生作道歉及說明。 請社會大眾理解愛護動物人士的痛心,因為她們對待動物如同自己的孩子,看到小貓受虐待,其心裡之痛心與憤怒,任何人皆能感同身受。他們要求方先生說明貓的去處,將剩餘的貓交出避免再受虐待,也都是合情合理的要求。 方先生在TVBS的專訪中表示:對貓不是很熟悉,可能在管教上有過當之處。但是,給任何一個獸醫師,給任何一個了解貓的人,甚至不喜歡動物的人看來,都能指出,方先生的行為不是只有過當而已。沒有一種管教方式,可以把貓折磨成那樣。即使去除掉方先生表示的文字註解是被網友加油添醋,攤開照片來看,任何人,都能夠一眼看明白,這些行為不是能輕鬆帶過的”管教過當”! 這些”管教過當”的行為,我們願意相信,方先生是徹底的不了解貓。但是他的行為,使一個感官健全的生命,遭受到極大的痛苦。他違背了貓兒對他的信賴與依靠,一隻幼貓在成長期與人類的密切接觸,已將人類視為伴侶。但是方先生的管教方式,其程度連人都無法承受,乃至於一隻幼齡且信賴人倚賴人的貓兒。 但是,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。與貓相處的方式,沒有人是與生俱來。雖然方先生使用的方式,是完全錯誤的方式,並且對貓兒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。但是為時未晚,你能給你自己機會,一個回頭是岸,把你的人生拉回正軌的機會!你還有好多機會停止錯誤,不要一錯再錯,給無辜的生命一個機會。剩餘的貓兒們可以因為你的省悟而得救! 方先生的親人朋友們,請在此時給予方先生誠心的關懷。給他靠岸的地方,莫有機會令他選擇險路。藉由你與方先生的關係,勸導他,協助他。頃聽他的心聲,並多加以開導。不要一錯在錯,鼓起勇氣來面對錯誤、面對社會。 愛護動物的朋友們,各位的急切感同身受。台灣的法律目前無法解救出尚未脫離危險的貓兒,我們可以要求他明確告知照片中貓兒的去處,我們可以要求他將剩下的貓交出來,我們可以告訴他你這樣做錯了! 而我們也要給他改過的機會,我們願意開一扇門,如果他願意這樣彌補: 清楚交代照片中受虐貓的現況,並向主管機關報告虐待之行為細節。 清楚交代尚有無其他的貓,以及所在地。 如果沒有藏匿受虐貓,願意即時會同主管機關,或公正人士探訪可能之住所。 如有其餘的貓,願意交由主管單位交愛護動物人士照護。 願意為自己的錯誤行為,向受虐貓道歉,並承諾不再養貓。 籲請主政當局,認真面對虐待動物事件之處理,並主動研議解決方法,因為人民對於行政無能的忿怒已經越來越大!並建請立委諸公與社會大眾凝聚共識,推動修訂更完善的法令。祈望無辜貓兒的苦難,能令更多的動物們因此受益,能令誤入歧路的人們,給予自新的曙光! 台灣認養地圖負責人 KT 本文張貼於各動保網站,如蒙認同,歡迎轉貼,影響更多的人,感激不盡!






原版主互動回應詳新浪部落格
http://blog.sina.com.tw/mycats_2/article.php?comment_page=2&pbgid=7513&entryid=84566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